[北京]办理外地房产出租出售委托公证

本人北京户籍,在外地有套房产出租,之前的出租出售委托书已过期,想了解下能否在北京对委托书进行公证。如可以,由于被委托人目前人在国外,无法亲自前来办理相关事宜,能否只有委托人本人前来办理相关事宜呢?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如委托人之前办理的委托书已过期限的,本处无法对该委托书进行公证。对于您上述提到的外地房产的出租出售办理委托的,因为从上述信息无法了解房产及权利人的情况,建议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前来我处咨询窗口再做详细咨询。谢谢!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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