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房屋买卖公证

出售方夫妇身份均为香港人,丈夫因公务繁忙没时间亲自到北京来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手续,委托其太太办理可以吗?需要办理或提供什么资料?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可以让其至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委托妻子办理出售房屋的事宜。一般办理该公证需要带好: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当时的购房合同。具体请咨询当地公证处。谢谢!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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