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关于委托出售外地房产的公证

您好!有一事请教。我和我老婆都是北京本地常住户口,我个人有一处外地(河南)商品房产(我本人独立产权),现在打算委托我家亲戚在当地办理房屋出售事宜,请问在北京办理该类委托公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委托公证需要本人亲自至我处办理,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屋的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若没有可以不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5、委托人与配偶的结婚证(本)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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