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抚养权及财产分配公证

双方已办理离婚手续,但之前的离婚协议书对抚养权和财产未进行约定。现在双方对抚养权及财产分配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请问签署的协议是否可以进行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如果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是否还需要提供财产证明?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办理协议书公证必须由协议双方亲自前来我处办理,并携带如下材料:、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孩子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若没有则无需提供)、财产凭证(如房产证等)另外,对于孩子抚养权的约定不能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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