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房产继承权)

您好,我父亲(已逝)在外地(父母亲的户口所在地)有一处房产,现计划将房产变更到母亲名下,我有个问题想咨询:.我是否需要在北京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房产继承权)?.如果需要,我需要带什么材料去公证处办理公证?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若您决定放弃继承上述房产中您可继承的产权份额,又无法回当地的,可在我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须本人亲在前往办理)需带好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死者的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死者的遗产凭证4、本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此证明表格可至我处下载专区下载,并交档案保管部门填写盖章)。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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