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非随行父母声明书公证
按照出国移民材料的要求,我需要开具一份非随行父母声明书:即父母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携孩子出国,而本人不出国。原版是英文格式的一张模板格式表格,请问如何做公证? 网上百度查到说是需要不出国一方父母必须亲自本人去公证处办理,是这样吗? 具体要带哪些材料? 谢谢指导!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请带好此英文表格,及孩子与父母的身份证(孩子未办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到我处接待中心咨询窗口咨询(我们要确认此英文表格是否可办)。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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