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出售房屋委托公证
外地房屋,结婚之前很多年前父母购入写了我的名字,无贷款无抵押。房产证上同时还有我一个舅舅的名字。想委托母亲代为处理出售房屋相关的一切事项。请问需要哪些材料?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委托公证需要本人与配偶亲自至我处办理,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屋的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若没有可以不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5、委托人与配偶的结婚证(本)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