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关系证明

我之前咨询关系证明得到信息如下:[匿名]发表关系公证5–6我要开具我女儿与我妹妹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目前我、我女儿和我妹妹的户口都在同一个户口薄上,我是户主。我妹妹目前在国外,她们都需要委托我来办理,这样的情况我妹妹需要提供什么支持文件?西城公证处 在线回答:您好,首先提供您与女儿的关系证明如下:您与女儿的身份证、户口簿、您与丈夫的结婚证、女儿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其次提供您与妹妹的关系证明如下:妹妹的护照、亲属关系证明(从您的人事档案中摘录您与妹妹的关系,并经人事档案部门签字盖章,表格在我处官网下载)若妹妹已经加入外国籍,需要开户籍注销证明。女儿、妹妹手写一份委托书。现在还需要了解以下信息:、我妹妹目前没有加入外国籍,她的户口和我在同一个户口簿,还需要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从您的人事档案中摘录您与妹妹的关系,并经人事档案部门签字盖章,表格在我处官网下载)吗?、她目前在国外,所以委托书可以用扫描件吗?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还是需要开具人事档案的亲属关系材料,委托书扫描件可以的。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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