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公证
1业务简介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发生了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而造成当事人或相关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真实性的活动。
2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二、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证明材料(需与公证处联系,根据具体情况及公证处的要求提供)。
3其他提醒
此项公证为直接证明公证,较少使用。一般情况下,更多地采用文本相符或签名印鉴真实公证,即有关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证明材料(比如报道、权威单位出具的证明)的真实性或收入证明上单位的印鉴、相关人员的签名真实。因此,注意区分,根据对方要求申请正确的公证事项或与公证处联系咨询。
4可受理的公证处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事实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