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放弃继承权
我请求我的外祖母给我出具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我外祖母现在北京居住,而我本人及其所办理的房产皆在天津。其房产在先父名下,于先母去世前所购。因两地距离遥远,交通不便,而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甚为紧要,怕邮寄过程中遗失,我想提供先父的医学死亡证明和注销户籍证明,以及外祖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房产的产权证、购房合同等仅提供复印件可否? 另外祖母年事已高,可否入户办理? 如果可以的话,这些资料是直接寄给公证处还是寄到外祖母北京的住址?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您祖母的户口簿、房产证、死亡证明、购房合同均可只提供复印件。但是户籍注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均需要携带原件。另上门办理需要携带上述材料后至我处预约窗口进行登记,并且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行动不便的证明。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