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您好!请问我想公证我姐姐(台湾户籍),和我本人、我妻子、我儿子(都是北京户籍)、我母亲(陕西汉中)的亲属关系,需要哪些材料。目的是办理去台湾探亲签证。谢谢!

专业公证人员 在线回答:

您好,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您本人、妻子、母亲、儿子的身份证、户口簿、您与妻子的结婚证(两本),儿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您姐姐的台胞证。4、您本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该证明可至我处官网的下载专区下载,打印后交档案管理部门填写并盖章)。此证明需能体现您与妻子、儿子、母亲的关系。5、您母亲的亲属关系证明(需能体现您母亲与您姐姐的关系)。6、根据您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可能具体办理时会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

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费用说明

1、除公证费以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副本费等。

2、公证书翻译费、文书翻译费价格根据您需要翻译的语种有所差异。

3、副本费根据您所需要的公证书副本份数收取,每增加一本副本收取一份副本费。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申请人的住所在公证机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为您添加该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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