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有房产的产权证的房产能否办理抵押登记

不具有房产的产权证的房产能否办理抵押登记

办理抵押登记公证时,如何理解和把握<担保法>第43条”其他财产“,城市郊区的私营企业的厂房,职工宿舍,办公室,大型会议室等(都不具有房产的产权证),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公证吗?
关于办理抵押登记公证的问题的答复:

司法部《公证机构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8号)规定: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其他财产”包括下列内容:
(一)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非企业组织所有的机械设备、牲畜等生产资料;
(二)位于农村的个人私有房产;
(三)个人所有的家具、家用电器、金银珠宝及其制品等生活资料;
(四)其他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之外的财产。
当事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抵押的,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机构为登记部门,公证机构办理登记适用本办法规定。
问题中所说的没有产权凭证的房产显然不属于上述范畴,因此不能办理公证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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