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成绩单、在读证明、学时证明、证书类印章公证
申办学历、学位、成绩单、在读证明、学时证明、证书类印章公证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各类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成绩单的原件;
(3)如公证书需要附照片,申请人应提供本人两寸证件照若干(张数为所需公证书份数+1);
(4)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因故不能提供各类证书或证明原件的,应向原就读学校申请补办或出具相关证明。
(2)申请人的成绩单、在读证明、学时证明等应由有关学校出具。
(3)申请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公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应提供有效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户口簿上无其他资料反映的,还应提供原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经 历 证 明
兹证明本单位职工 ,男或女, 年 月 日出生,根据其人事档案和行政档案记载,其详细经历如下:
1、 年 月至 年 月在 中学(初中)学习。
2、 年 月至 年 月在 中学(高中)学习。
3、 年 月至 年 月在 学校(技校或中专)学习。
4、 年 月至 年 月在 大学或学院、学校学习(全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
5、 年 月至 年 月在 单位
部门从事 工作或任 职务(编制为工人、干部、合同工或 )。
6、 年 月至 年 月在 单位
部门从事 工作或任 职务(编制为 )。
其中 年 月 日被 部门定为 职称,批文号为 , 年 月 日被 部门定为 职称,批文号为 。
单位填表人签名: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电话:
注:用钢笔或水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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