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过户费用

随着房地产市场利好政策的推行,房地产消费居高不下,法律在房屋交易方面对房地产方面的限制也是越来越少了。比如今年7月,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表明继承房产、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接受赠与房产、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这四种情形将不再进行强制性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最低200元,按房产评估价值2%收费,公证费也可以省下来不少。
但是为了防止陷入与房地产相关的纠纷当中,有一些房子要过户,还是很有必要需要进行合同公证的。而房产过户公证费用就成了更多买房子的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1、通过继承的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继承过户的税费支出是最低的,继承的房产还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了。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的继承权的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2、获得有效赠与取得房产办理过户的费用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再加上契税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办理房屋赠与需交纳的费用:办理房屋赠与的费用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房屋评估费,由评估部门收取(如按指导价计税不收取评估费);二是房屋赠与公证费,由公证机关收取;三是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 3% 收取的契税,由国家税务部门收取。另外,还有房产证印花税每本5元。
在费用之外,还有很多朋友关心房产公证的程序,小编这里也把房产公证程序介绍一下。
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的组织申请办理的公证,可以向居住地、经常的居住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对于材料不能充分提供的,公证机构有权要求补充齐全。公证机构接受并审理申请后,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法律上有何意义以及不遵守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的内容记录存入档案。

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应当依据不同的公证事项办证规则,对下列各个事项分别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2)提供的文书内容是不是完整,含义是不是清晰,签名、印鉴是不是齐全;
(3)提供的证明材料是不是真实、合法、充分;
(4)申请公证的事项是不是真实、合法。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充分的,申请公证的事项是真实的、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算起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当事人提供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这个期限内。

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1、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赠予房产的承受人要纳契税.税率各省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各省可能不相同.计税依据为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

2、不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一条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只是针对购买而言的。

3、另外要缴纳证书工本费28元、登记费80元、测绘费等(需要测绘的话)。

4、按照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的0.05%缴纳印花税。赠予按偶然所得纳20%个人所得税。法定和非法定继承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未规定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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