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怎么订立自书遗嘱
如今,北京地区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会遇到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为避免家人因财失和,提前订立遗嘱是很多老人的选择。但法律知识浅薄,不懂如何订立自书遗嘱,有的甚至就留有一句话,这样是不对的,因此我们来看一下如何订立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 “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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