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产转让公证办理
1 《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
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的材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c 预售合同;
d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名留样、公司印章留样;
e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f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公证函/公证申请表。
(2)购买方应提供的材料:
如是自然人:
a 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b 如有未成年人应提供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a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b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c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则应提供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 《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
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如是自然人:
a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b房地产权证;
c如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须到场表示同意转让;
d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则应提供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e如涉及房屋部分产权转让的,按份共有人应到场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a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b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c房地产权证;
d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则应提供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e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转让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或经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决议的,须提供该批准或者决议文件;
f如涉及房屋部分产权转让的,按份共有人应到场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购买方应提供的材料
如是自然人:
a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b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则应提供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a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b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c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则应提供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的其他证明材料。
l 注意事项:
境内外委托书的有效性由公证员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如涉外、涉港澳台的公证办理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3 《商品房出售合同》公证
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的材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 房地产权证;
c 出售合同;
d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名留样、公司印章留样;
e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f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公证函/公证申请表。
(2)购买方应提供的材料
如是自然人:
a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a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b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c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则应提供有效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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