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不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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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一
作为律师,我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在中国水土不符,至少我听说了不少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人都以离婚告终,当然也可以事后诸葛亮的说“你看,当初签协议就对了吧”。我觉得在《婚姻法》对婚后财产的处理原则大体是对半分的环境下(国外则不一定),签订“婚前财产公证”意味着双方信任度不够,尤其是资产多的一方觉得另一方有可能占自己的便宜,这种婚姻也往往不够稳定。“婚前财产公证”本身就埋下了一颗怀疑的种子。其实在国外,普通人之间签《婚前财产协议》(prenuptial agreement)的比例也不高,这基本是一份为富人准备的法律文书。当然,我也不做离婚业务,观察到的个案非常有限。姑且听之。
回答二
如果单是针对是否“介意”来答,我完全不介意。我在结婚前倒是提过,但那时我们白手起家,签不签真的没意义但我觉得有些情况签了比较好。比如我现在的婆婆,前夫是开酒店的,但后来酒店倒闭,加上身患绝症。他们婚前未签过财产公证,所以她前夫去世加破产所欠的债,全留给我婆婆还,对于不幸丧夫又要抚养儿子的她来说,可谓沉重打击。她告诉我们,若之前有签财产公证,至少她可以保留自己原有财产的。所以现在跟我公公在一起,两人是有签的因此我觉得,如果婚前至少其中一人从事比较有风险的生意,那么签财产公证可以是对另一方的保护
回答三
首先,婚前财产公证不是为了离婚准备的,而是为明晰婚前婚后财产的情况而做的。其一是保护双方婚前财产,其二也能通过协议确定婚后双方财务管理方式。个人觉得这是理财的一种。扯伤感情什么的人才是对感情没信心呢。通俗点说,真看感情的人,对方婚前的就是ta个人财产,如果你不图人家那份钱,做不做公证都是一样的结果,没啥好别扭的。
回答四
作为公证员,见此类例子很多。频率大约是每次接待大厅回答咨询都能遇到三四五六七八个。呵呵。不仅有准备结婚的适龄男女咨询婚前财产公证,更有很多公婆、岳父母到处咨询。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私有财产的极大丰富,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婚姻的稳定性日益变差,财产公证越来越受到追捧。但是作为几乎每天都参与和见证这类公证的极少数人,我感觉到的是“盲目”,这种盲目夹杂着对诚信缺失的恐慌、对法律的曲解。随着高法婚姻法解释的出台,婚前财产公证已经越来越失去其原有的保护所有者权利的功效,继而仅仅成为一种有“震慑性”的“虚设”。这么说,恐怕大家会云里雾里,下面我再现一下我平时给当事人解释这个问题的场景。对话如下:A:公证员,我想和我未婚妻办理一个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怎么办,准备什么材料B:请问涉及什么财产A:我名下有一套房子,因为是婚前买的,希望公证清楚,与女方无关B:你们领结婚证了吗A:没领呢,就是想办了公证再领证B:那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谁出的资,有房产证吗,房子上有没还清的贷款吗A:房子是前年买的,我爸妈给出的资,有房产证,执证人是我,房子没有贷款B:那您的这个房子就是您婚前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办理公证A:为什么不用办啊,我看电视上说得办公证,要不以后在一起住这个房就认定为共同财产了B:按照我国婚姻法及高法相关解释的规定,您在结婚之前取得的财产就是您个人的婚前财产,并不需要办理公证来予以确认。如果以后发生任何纠纷,你购房时签署的合同、取得的发票收据、房产证均可以作为认定房屋产权的证据,上述证据上显示的时间就是房屋取得的时间,只要这些时间先于您结婚领证的时间,并且你们婚后没有就这个房子进行过夫妻财产约定,就基本可以确认您这个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存在共同偿还贷款的情节 ,共同还贷的部分(指资金)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一般不影响房屋产权的认定。鉴于此,您完全没有必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办理公证不但会有经济支出,更有可能影响到你和爱人之间的感情,还是不要做了。大家听明白了吗?随着婚姻法及其解释的不断完善,我国已经从立法上为婚前财产的持有者竖起了保护伞,无论你的爱人介不介意和你去做婚前财产公证,聪明懂法的我们都会做出明智的选择,不是吗?!\\
回答五
其实人很现实,说是不信任,说是埋下离婚的种子。其实人心难测。不身在其中无法体会。也许你会觉得我是富的一方,所以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说话。但是,难道就是因为有钱,说的话就不在理么?一切都是因为你们仇富吧。没错,结婚前,我也不相信婚前协议,财产公证。但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在不知不觉中。谁家的钱是天上掉下来的,父辈们白手起家,辛辛苦苦建立的基业,由于儿女的婚姻,最终进入坟墓。如果是我的钱,我心甘情愿,自己瞎了眼。但是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我老公在外面做的担保,借的钱,拿什么还?他家里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到处借高利贷,他去担保,还不是别人看着他是我爸的女婿。最后,他家生意垮了,债主找上门,我爸能不帮我吗?做生意,现金流一断,什么都没了。是,也许你们会说我当初瞎了眼,可是,他也无可奈何,他们家的企业需要钱,就叫他去担保一下,作为唯一的儿子,不去行吗?不签行吗?就这样一笔笔,陷入了了无底深渊。的确,婚前协议似乎有点不近人情,但是,难道父辈们所有的一切都付出去了,这就合乎人情么?我就是因为没有想到婚前协议,就断送了父辈所有的基业,我就对得起我父母么?人在社会面前,总显得自私自利。但是人活在世上,总要孝敬父母吧,他孝敬了父母,陷我于不孝。所以,不是势利,不是想让自己少吃亏,人言是可畏,但是,旁人就算说破了嘴,也不能体会到当事人的一点点心酸。也许婚前财产公证是不合中国国情,你有想过为什么么?为什么中国人要求别人不势力,要慷慨。人活在这个社会里,自己活得开不开心,只有自己知道。是,你是怕签了婚前协议会影响你的婚姻,最终会离婚。但是,闹到像我现在这样,你觉得比离婚好的到哪里去?
回答六
大厅接触过的婚前财产公证咨询很多,真正办理公证的很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男士来咨询,反复询问婚戒在离婚后面能否要的回。。当时我就╭(°A°`)╮父母来询问的也有,不过基本都改做赠与或者遗嘱。拟好协议过来的也有,不过很多协议我觉得写的都不是太好。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有特定格式,很多只是一个婚后债权债务的申明,没有实质性的财产分割。只能涉及夫妻2人,不能出现其他人名字,收费大约是400多人民币,双方共同签字,会拍照留底。个人觉得一方如果婚后职业收入特别不稳定,或者有大额借贷等情况,还是有必要做一下。
回答七
这要看我有没有能力婚前买房买车,结婚对象是速配还是在一起很久的恋爱对象了。
理性点来说,首先,连点像样的财产都没有,还签什么协议,自取其辱吗?其次,如果真有点固定资产,但是跟你一起恋爱很长一段时间的恋人结婚,提出签协议不是比婚后出轨还容易在以后引起问题么。
当然,通过《非诚勿扰》什么的相亲还是可以考虑下的。
这问题在中国最接地气的方面,也是牵扯最多的不就是房子的问题么。
按《婚姻法》,你婚前独立买了房抓紧办了产权证不就行了。至于没来得及婚后才想起来办的,或者婚前办了,对方想要加上自己名字的,那就夫妻协商好了。
两情相悦,别因为一点财产误了大事。
回答八
同意那句话:出于理智,可以接受;出于情感,觉得冰冷。你是公平的,但多少又带了点无情。总让我觉得有一种买了一个罐头,上面写着“开封后请尽快食用”的标签。虽然你说的那些道理我都明白,但我依然咽不下那口气。我会在心里想,我真应该比你有钱,让你说这话的时候底气不足。毕竟,有些东西还是静悄悄的变味了。像暗河,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就会汹涌成猛兽,而我一定要学会游泳自救。因为我不确定倘若我溺水,你是否会收到我的求救讯号以后马不停蹄地赶来救我,还是先冷静的为自己买份保险,再换好泳衣。真希望我们的爱情可以滚烫进婚姻,而不是冷静的坐下来考虑双方利益签协议。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内心戏,我尊重你的选择,但保留我的看法。
回答九
那都是给高富帅们准备的,我等就不要想着做什么公证了,一共几个钱啊,到了公证处人家一看寥寥几位数,你也好意思的。当然傍大款的除外,你主动提出来是你情操高尚,上进心强,省的人家提出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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