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你好,公证处的同志,我的母亲由于身患癌症,已经到了晚期,很多事情不能下床,遗书已经写好,我想把这份遗书做好公证,请问我该怎么办理公证?

在线回答:

您好,办理遗嘱公证应由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办理,我们不对已存有的书面等遗嘱进行公证,如您的母亲居住地在闵行区内,您可以开具您母亲“行动不便、神智清晰”的医生证明,并携带您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要处理的财产的凭证、病历卡、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来我处预约上门办理遗嘱公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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