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在北京办理继承手续

本人及其他繼承人於2014年10月份在香港委托公証人辦理了相關繼承文件(繼承遺產聲明書及放棄繼承聲明, 副本已寄去貴處), 現請問由於本人工作原因走不開, 可以在香港辦理委托書委托他人去貴處辦理相關繼承手續嗎?請問已作出放棄聲明的人是不用再去上海辦理有關手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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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已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的当事人不用再来本市办理,须办理继承的当事人可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人的有关材料前来办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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