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公证的问题

你好,我们现居美国,正在申请永久居留,材料中需要我和小孩的出生公证,我仔细搜索了一下,几个地方表诉比较模糊,所以我有几个问题希望能够得到解答: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是否需要原件?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等材料是否需要原件?申请人父母无法前往,是否只需要一方的书面证明即可?第六条兜底条款所指的,一般需要什么材料?我需要委托朋友代办,所以希望能够尽可能准备齐全的材料邮递回国,让朋友少跑两趟。谢谢!

 

在线回答:
您好,办理该公证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集体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或连续居住满一年的临时居住证,应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孩子的身份证(如有)、户口簿和出生证、孩子的两寸近照n+1张(n是所需公证书的份数)。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则受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的亲笔委托书以及上述材料前来办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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