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遗嘱,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母亲过世,我跟父亲已经办理好了关于母亲存款的继承公证,无遗嘱,按法定顺序只有我跟父亲是权益人,现在还涉及一套房产要继承,产证是我和父母3人的名字,

请问我跟父亲的房产份额是如何分配的?原先的继承公证是否就可以了?还需要再带什么材料?如果我父亲愿意把我母亲的份额全部转给我,还需要其他什么材料吗?

 

在线回答:
您好,如您已经办理过继承权公证的,但还有未处理的遗产,则您可以向为您办理过继承公证的公证员说明情况,您和您的父亲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前来再办理有关上述房产的继承权公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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