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一份出生公证,政府部门在申办人证件齐全下也不肯盖章?
本人學生,需要辦一份出生公證,在出生證,身份證/護照,戶口本,父母結婚證等一切所需證件齊全的情況下,還需要一個“證明單位意見”……到了公證處工作人員讓我去街道辦蓋章,到了街道辦工作人員讓我去計生辦蓋章,到了計生辦工作人員叫我到派出所蓋章,到了派出所警察叔叔讓我有出生證的話就直接去公證處蓋章……警察說公證處既想賺錢又不想承擔蓋章的責任,而派出所,街道辦和計生辦也都不想承擔這個章的責任。於是我很好奇在我證件如此齊全的情況下,給我蓋下這個章到底會有什麽可怕的事情發生以至於所有相關政府單位都不願意蓋章?
回答一:
给你盖章, 风险虽小也不是0, 但是收益为0, 为什么要给你盖?
回答二:
题主“申办人证件齐全”的描述不成立。
有一份有权机关出具的书面文件,明确提到提供哪些的材料后,那个机关应该做什么事,而该机关拒绝依规定办事的,现有答案可以参照。
回答三:
主要怕担责任,他们盖了这个章,要负担的责任就是:我担保出生证为真!
过程是这样的:
公证处:公证意义在于我担保出生证为真,可我不知道真假啊,又不是我办的,可我职权范围又必须担保怎么办?找个能知道的确认下,你所在社区应该知道有你这么个人吧?让他们给个证明。
社区:我都没见过你,你出生应该有医院证明,计生办应该清楚。
计生办:你要是当地出生,户籍应该在当地,让公安局户籍办出证明。
公安局:出生证已经证明,直接去公证。
政府办事审查一般有实质审核和形式审核,形式审查只要求提供所需证件,实质审核包括辨别真假,要点在于形式审核责任在于出了问题追究造假者责任,办理单位无责,如假身份证。
这样问题就来了,公证处对于证件真假没有识别能力怎么办?所以会要求证件发出方出具证明,而对于公安局,已经办理出生证,证明出生地,何必再画蛇添足,所以也不出。
解决办法:试试 开一份户籍证明给公证处看行不行
ps:公证出生证很脑残。这就像公证身份证 房产证为真一样,能验证这两证的单位已经发了相关证件,不会再证明,而不知道真假的不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