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是否有责任亲自调查申请公证的内容的真伪?

最近为了出国签证跑了几次公证处,感觉我付钱给公证处的人去公证,是不是应该他们去调查然后给结论,而不是我自己到处盖章审批然后给他们吃现成呢?

 回答一:

 

公证处对申请公证的内容负有审查义务,但这不代表申请人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也不代表公证处必须对每项内容进行外出核实,哪些需要外出核实,按相关的规则来。
打个比方,某建筑公司参加投标,招标人要求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第一次办理时,公证处的人会到企业去核实是否确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但熟悉了之后,就可能不再外出核实了。

《公证程序规则》
第二十七条 公证机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
(一)通过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核实;
(二)通过询问证人核实;
(三)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了解相关情况或者核实、收集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四)通过现场勘验核实;
(五)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
第三十一条 采用现场勘验方式核实公证事项及其有关证明材料的,应当制作勘验笔录,由核实人员及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根据需要,可以采用绘图、照相、录像或者录音等方式对勘验情况或者实物证据予以记载。

 回答二:

他们只负责盖戳收钱,充当的是官方的中间人/见证人角色。

我的身份证办理经历:
2006 年开始第二代身份证办理,因当时要求严格,费了半盆水抿头发也没过,索性不办了。直到这个月初已经过了近 7 年的有身份生活,因其他事情需要使用身份证月初去办理。被派出所告知户口被注

 回答三:

公证处是一般的证明单位,对其所证明的对象真实性负责,这也就是这个行业公证员执业风险的所在。
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公证处有一般的调查权,(法律名词叫:核实)没有公检法的调查取证的权利高,但是一般情况下,对方单位都会配合。 比如 继承权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涉外的结婚证,毕业证 ,学位证,以及一般的证明,都需要核实。
一般都需要公证处亲自核实,并且回避相关关系人。

 回答四:

公证处只有核实权,没有调查权,在涉外公证上更多的是形式审查。比如无犯罪记录公证,公证处只需要核实你提交的证明本身是否属实就可以了。如果像你说的由公证处去调查,这意味着公安内网向公证处敞开,这让公安局情何以堪。

 回答五:

如果每个证都由公证处的人员亲自去核查调取,那办证时间应该就跟检察院法院的时间一样了,而不是公证法上规定的十五个工作日甚至他们给你承诺的更短时间。本身公证处存在的目的之一就是方便民商事活动的进行,如你所言的话,那就是反其道而行了,公证处讲没有存在的必要。

(不会,他们会为了逃避责任让你签署各种免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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