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护照上加注英文名?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法律材料”,需要公证吗

回答一:

 

中国护照现在可以申请在加注页加注(不是汉语拼音的)英文名,见:(五)护照变更加注申请

加注的规定如下:

(五)护照变更加注申请
(一)办理条件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需在新护照上加注曾持照信息。(护照换发、补发申请自动加注上一本护照信息,无需单独申请。)
(二)办理材料
1、提交与首次申请护照相同的材料。
2、所持普通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需要作变更加注有关证明材料。

现长期在境外,生活中用英文名,想在护照上加注英文名。但看网上有些办理过的人反应,办理加注的“有关证明材料”颇为麻烦,需要“有法律效力的”,这个太模糊了。什么叫“有法律效力的材料”?我注册入学时必须要用跟护照上一样的拼音姓名,想获得显示英文名的毕业证书应该是没戏了。觉得这是个死循环,不是我的正式名,我怎么会贸然用在申请入学或办理银行卡这种事上呢,而且也不允许。然后这些材料是汉语拼音,又很难有太正式的材料显示英文名。

有看到说材料要公证过,那什么样的材料可以被公证?我参加学术会议的论文接收函上用英文名,能算吗?加入行业协会用英文名,会员证能算吗?或者有什么办法弄到他们能认可的证明呢?

 

回答二:

 

极力不推荐。理由简单:缺乏各类操作细则,基层部门的办事员是不会帮你办理的,即便你在某个部门有领导认识,可以通过灰色渠道解决,其他部门也不见的搞定。
做事前先想可行性,再想有没有必要。
(我竟然很好奇题主你用生活中用个英文名为什么要改证件名,改了又有啥好处。如果好处是大大滴,你当我废话无视好啦。)
这么大的人了,能不折腾自己就千万别选择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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