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010-57119578 电话:13716149942 邮箱:472238540@qq.com 地址:北京大兴区绿地中央广场A座2005 (大兴法院旁)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持有的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的真实性予以证明。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 此项公证应注意与已婚公证(直接证明公证)的区分,请根据对方要求而选择办理。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结婚登记地的公证处。
上一篇:职业资格证书公证
下一篇:户口簿公证
暂无相关推荐
全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