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声明公证
1业务简介
当您前往其他国家(地区)办理涉及婚姻事务时,对方可能会要求您就单身这一法律事实进行声明。此项业务一般适用于此种情况,系公证处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依法对您就您本人的婚姻状况进行声明的行为予以证明的活动。
2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离婚未再婚:申请人与原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丧偶未再婚: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或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3其他提醒
办理《未婚声明书》需申请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此项公证请注意与未婚公证、婚姻登记记录公证区分,根据对方要求而选择办理。
4可受理的公证处
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