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公证
1业务简介
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公证一般是指于个人或单位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还款、融资等经济活动而发生的公证业务,一般以借款、担保合同为主,也包括为完成此项业务而产生的其他法律行为、事实的公证。当前常见的其他金融机构比如: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
此类公证有别于其他签字或文书类公证,需要公证处对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作出公证,有时也会要求公证处同时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有关此类机构在从事金融业务过程中,或日常公司事务中需证据固定的情形未纳入此类,请选择保全证据公证。
2一般涉及的公证事项
常见业务有以下几种:
1、对各类借贷合同的公证,如借款合同公证、担保合同公证;
2、对一些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文书、事实进行公证,如保证公证、委托公证、声明公证等;
3、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4、执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