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010-57119578 电话:13716149942 邮箱:472238540@qq.com 地址:北京大兴区绿地中央广场A座2005 (大兴法院旁)
根据您的情况,可以让产权人在中国驻该国领事馆办理委托书公证并办理认证后,寄回本国使用。具体材料请咨询领事馆。
上一篇:老伴去逝定期存款想改名字,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出示继承权证明书
下一篇:工会财务章遗失公证怎么办理呢?已经登报做遗失申明了,还需要报案吗
暂无相关推荐
全站搜索